各项目负责人:
“天府文化研究和文创课题“(范围:2022年、2023年立项的项目)“天府文化研究与传播”项目将于2023年11月召开项目结题评审工作会,请已完成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结题材料提交天府文化研究院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结项材料报送
(一)纸质版
1.最终研究成果
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(封面+版权页+目录+正文)复印件1式3份;外文稿需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稿,论文须有本项目标识、项目名称和编号等;已经正式公开出版的著作原件10份,封面需标注项目标识,文创成果1份,注明项目标识等。复印件请在封面盖上单位章)
2.成果简介(1式3份)。
3.《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》1份(A3纸双面打印),内页有需要财务章1处。
4.财务支出记账明细表1份,需加盖财务公章。
5.科研承诺书1份。
6.文创成果需提供作品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等。
(二)电子版
1.最终研究成果。
2.成果简介。
3.结项审批书。
4.文创成果体现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5.成果专家鉴定表(表格内只需填项目题目)
6.项目结项报送清单。
二、鉴定结项程序
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纸制版提交到天府文化研究院。电子版压缩包命名“项目负责人+课题名称+结项材料”并发送至tianfuwenhua2021@163.com。
[材料邮寄地址信息: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成都大学 博物馆209室(天府文化研究院办公室)刘老师收]
天府文化研究院收到结题材料后:
1.聘请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。
2.根据专家鉴定书面意见总结该成果的内容、成果价值等,写出审核意见,并依据专家鉴定意见确定研究成果结项等级。
3.结项成果信息将发布于天府文化研究院网站。
4.按照具体鉴定意见,鉴定合格的项目颁发《结项证书》,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解决。
天府文化研究院
2023年9月19日